各区招生委员会:为做好2025年天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进一步巩固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成就,加大规范管理、维护公平公正,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安全平稳有序,现将《2025年天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此件主动公开)2025年4月18日2025年天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规定本规定依据《市教委关于天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津教政〔2019〕1号)及天津教育委员会关于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拟定。1、报名、综合素质评价及体检1.2025年天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根据《市招委关于印发〈2025年天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名工作规定〉的公告》(津招委中发〔2024〕3号)实行。2.综合素质评价是考生本人在初中阶段各方面状况的综合体现。考生所在中学应付考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状况进行全方位记录与整理,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3.2025年天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根据《市中招办、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公告》(津招办中发〔2025〕1号)实行。2、命题、考试及评卷1.全市统一命制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考试试题。命题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年代中国特点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培根铸魂,全方位体现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理念和需要,重视考查核心素养、重点能力和思维品质,着力体现基础性、应用性、综合性与探究性,适度增加灵活性和开放性,培养学生的审辨思维与革新思维;做到稳中有变、稳中有新,积极引导中学教学,科学服务学校选拔。学业水平考试的考试试题在启封至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情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情管理。2.学业水平考试原始分计分科目的总分值为800分。其中,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笔试100分,英语听力20分)、化学100分、物理100分、道德与法治100分、历史100分、体育与健康40分(平常成绩18分,统一测试成绩22分)。原始计分科目成绩仅限当次考试有效。学业水平考试等级计分科目有:地理、生物学、艺术、综合实践活动、化学实验、物理实验、生物学实验。其中,地理、生物学科目成绩以出色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呈现;其他科目成绩以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呈现。等级计分科目成绩自获得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语文、数学、化学、物理、地理、生物学科目与外语科目笔试部分均实行闭卷笔试;外语科目英语听力部分实行计算机化考试;道德与法治、历史科目实行开卷笔试,考生可携带我市初中学段所使用的教科书和其他纸介质参考材料参加考试。其中,化学和物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学实行合场考试。3.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由全市统一组织,在标准化考场进行;英语科目听力部分采取计算机化考试的方法,在标准化计算机考场进行;体育与健康科目中的统一测试部分(以下简称体育统一测试)采取现场测试的方法,在各区统一设置的体育统一测试考试知识点进行。综合实践活动、艺术与化学、物理、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考试,依据全市统一需要,使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书面笔试和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由各区统一组织,各中学具体推行。4.体育统一测试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5月14日,在此时间段内,各区自行确定本区体育统一测试时间。5.学业水平考试英语听力计算机化考试的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周六)。6.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025年6月21日(周六)9:00-11:00语文,14:00-15:40数学;6月22日(周日)9:00-11:00化学、物理,14:00-15:30外语;6月23日(周一)9:00-11:00道德与法治、历史,14:00-16:00地理、生物学。7.综合实践活动、艺术与化学、物理、生物学三科实验操作等考试考哪几科,在有关科目教学计划完成后进行考试,所有科目应在2025年5月底之前组织推行完毕。8.全市统一组织评卷工作。成立市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管理、协调全市的评卷工作。学业水平考试评卷工作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管理规范》《国家教育考试网上评卷技术规范》《国家教育考试水平监控统计测量规范》等文件规定实行。9.学业水平考试笔试科目均采取网上评卷方法。学业水平考试考生须在答卷卡规定的地区内答卷,在试题或草稿纸上答卷无效。

10.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到报名校获知本人成绩,也可通过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查看本人成绩。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成绩申请。依据教育部规定,学业水平考试考生答卷卡按国家秘密级材料管理,考生和父母不可以查阅。11.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衡量学生是不是达到毕业标准的基本依据。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与综合素质评价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与初中毕业证书。3、志愿填报1.志愿填报工作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下发后进行。考生填报志愿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补报。志愿填报具体安排另行规定。2.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由考生报名所在的生源学校负责组织推行。各生源学校要加大对考生志愿填报的政策解析与培训指导,并按规定组织好考生志愿信息的反馈确认工作。各招生学校要做好招生宣传咨询工作,参加招生咨询的职员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并严格根据招生咨询行为规范拓展咨询活动。3.考生应认真阅读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章程,在充分知道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后,按规定需要自主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因考生本人信息泄露、填报失误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4、考生档案1.考生电子档案主要包含考生报名、成绩、志愿、政策照顾等信息,由天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管理软件分阶段采集并不断健全形成,是招生学校录取新生的要紧依据。2.各区中招办、各生源学校须根据我市有关规定采集考生考试报名信息,并做好信息的校验确认、大全整理和备份工作,确保考生信息的完整、准确、真实、规范。3.考生的纸介质档案组建工作由各区中招办根据我市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各生源学校具体推行。5、政策照顾依据市教委有关规定,今年实行以下照顾政策: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在其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2024至2025学年度评选出的市级出色学生、市级出色学生干部;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台湾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初中毕业考生,可享受升学时降分录取。(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减少20分录取:烈士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西藏自治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和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风险职位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与有子女后曾在该区域和职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目前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区域、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和在高风险、高风险职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与有子女后曾在该区域和职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职员的子女。(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减少10分录取:作战部队(担任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区域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工作(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与有子女后曾在该区域和职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现役军人的子女;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平常荣获二等功(在军事练习和实行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中立功)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现役军人的子女;一级、二级公安英模子女、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职员的子女;目前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区域与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职员的子女,与有子女后曾在该区域和职位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消防救援职员的子女;目前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将连续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职员的子女,与有子女后曾在担任灭火救援任务的总队(含)以下单位工作累计满5年的在职消防救援职员的子女。(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升学时减少5分录取:获两次以上(含两次)三等功奖励的驻津部队的现役军人的子女。3.下列考生,升学时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前款规定范围以外的现役军人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职员子女;新冠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一线医务职员子女;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员工随任子女回国证明》在初中阶段回国的中学生;2024至2025学年度区级出色学生或出色学生干部;见义勇为职员本人,与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职员的子女。4.新冠疫情防控本市和支援湖北一线医务职员子女考试报名艺术体育类中等职业学校,参加招生学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可免于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直接录取;考试报名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及专业、中高职衔接系统培养技能型人才项目试验学校及专业、中职学校三二分段中职接高职类专业、中职学校普通类专业)可免试录取。在职消防救援职员子女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报名本市普通中专类学校时(不含外省市中职学校),可任选学校。5.同时符合多项政策照顾(含同等优先)条件的,由考生本人选择,只能享受一项。6.考生不可以同时享受政策照顾、专长生降分录取政策、指标生降分录取政策。